ヾ前
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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ゝ由地名看...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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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3 由地圖上看
Favorlang
村莊 在哪裡?
學界常認為 Favorlag 地區的確實邊界和其語言上的分類都有學術上的爭議點:如果上述假定Favorlang 是指笨港溪北方原野的廣泛地區是可以被考慮的,即此一廣泛地區指包含下述四個區域: (1) 1637、1638 年為荷軍所征服的笨港溪北岸的 Favorlang 村莊及其附屬村莊 Heyaukan 和 Vajikan 所在的地區,包括更北方的Davole;即今北港溪以北至濁水溪南岸之間原野,是為第 1 區域。 (2) Jacobus Vertrecht 的宗教文書所指的 “Ternern”,即甘為霖《The Articles in Favorlang Formosan 》序文所指:「諸羅山北方,Simon van Brain (布林) 所從事宣教之區域」,包括 Daribo 及Gilbert Happart 從事宣教之區域;即今雲林縣斗南鎮一帶至林內一帶原野,是為第 2 區域。 (3) 東螺溪北方的 Gijlim (二林) 和 Babosa (半線),即今濁水溪北岸至大肚溪南岸一帶原野,是為第 3 區域。 (4) 自大肚溪北岸至大甲溪南岸一帶原野,即所謂的 Quataong 所管轄的 Papora;跨越大甲溪北岸接壤於北邊的 Taokas,是為第 4 區域。 因為:其一:小川尚義發現:Gilbertus Happart 的〈Dictionary of the Favorlang Dialect of the Formosan Language (華武浪語字典)〉有如下的華武浪語句 “Tamada cho pinaasassaban, inachas ja obadda Ternern.”,W. H. Medhurst 的英譯本譯成:“Who has in formed the village, that the men of Favorlang have been beaten”,認為:Ternern 和 Favorlang 應為同一地方;亦則Favorlang 就是Ternern。 小川根本上忽略了 Jacobus Vertrecht 自己翻譯成荷文的宗教文書開頭語,“Leerstukken ten gebruikke der schoolen vatn’t Favorlangs’ Disttrict” 中的 “ Disttrict” 這個詞;Vertrecht 的意思應該是:「Favorlang 地區的 Ternern」,是則 Ternern 並非等同於Favorlang,而是Favorlang 地區的Ternern 至為明顯。 Ternern
在哪裡呢? 小川說:從地圖上,未能檢索到 Ternern 或疑似 Ternern 的地名,故而無法確定其位置。小川檢索的是哪一張地圖,吾人無從得知,且滄海桑田,地圖上有時難免遺珠之憾,但主要的還是在於小川把 “Ternern” 解讀成「テルネルン」,而且可能被那句 “Zyde der Ponkanse revier (笨港溪北方) ” 所誤導,找錯了地方,才會檢索不到 Ternern 或疑似 Ternern 的地名。 其實是,Happart
的〈Dictionary
of the Favorlang Dialect of the Formosan Language(華武浪語字典)〉完成於1650年,他是於1649-1652~53
年才繼范布林
(Simon van Breen) 牧師駐進
Ternern
從事傳教的。根據賀安娟《荷蘭統治之下的台灣教會語言學》:「一六四三年,范布林牧師接替尤紐斯,先在城中服事,1644年才被派到Favorlang地區,1645年10月成功的平定了Favorlang原住民的叛亂,接下來的兩年半之間,在那裡建立了六所學校」。由此可見上述小川所舉Happart 的《華武浪語字典》所記:Ternern 受到攻打一事,是指布林平定
Favorlang 原住民的叛亂而言,非指1637
年及1638 年間范得堡經由 Wankan 去攻打
Favorlang
的那次戰事。 另一個 Favorlang 地區 再參酌於:「布林的傳教中心在諸羅山附近的 Dalivo (他里霧,今斗南),Favorlang 的村落在Dalivo 更為東北方的地方」;這裡所指的「Favorlang 村落」同樣是布林所平定的 Ternern 村落,與范得堡長官所攻打的「Favorlang 的村莊」並非同一村莊,殆無疑義,並且已經清楚指出Ternern 的位置是在 Dalivo (今斗南) 更為東北方的地方。 回到如何解讀
“Ternern” 這個地名的問題;小川解讀為:「テルネルン」,即:[
te-r-ne-run ],聽起來好像是一句南島語,但也可以唸成:[ ter-nern ],就與閩南語發音「大崙」相當接近。檢索一下地圖,在今斗南鎮東北方向,位於省 3 號公路古坑交流道北邊約 總之,小川以為Ternern
和 Favorlang
係同一地方是不正確的。Ternern
並非1637
年及1638
年間范得堡所攻打的那個
Favorlang
村莊,而是位於諸羅山北方原野上的另一個村莊,名叫「大崙」。而這裡所指的 Favorlang 就是甘為霖所指:「諸羅山北方」的 Favorlang,並非指 Wankan
北方的 Favorlang,是為另一個 Favorlang。 關於
Takeys… 進而小川之根據 1651 年大員傳教師呈巴達維亞政廳報告文書中,關於宣教師配置之記載:「宣教師 Gilbert Happart 在 Pokan 溪彼邊的 Takeys 和 Favorlang 云云」,而認為 Takeys 與 Ternern 和Favorlang 為同一地名,也是不正確的。 那麼這個
Takeys
在哪裡呢?賀安娟《荷蘭統治之下的台灣教會語言學》引用翁佳音《虎尾人的土地與歷史》(未刊稿)
譯為「二林」,她說:「布林的傳教中心在二林(Tarokei)附近的他里霧(Dalivo)」,在地理位置上很不合理。因為出現於《熱蘭遮城日誌》中的「二林」都寫為:Gierim 或 Gierem,是位於二林溪出海口,荷時為一重要的鹿皮輸出港口,並非在笨港溪北方原野,而是遠在東螺溪北方,距離他里霧
(今斗南)
甚遠,而且也不是在他里霧的東北方,而是在相反的西北西方向。 Tarokei
即
Takeys,陳漢光《雲林地名研究初稿》說:荷蘭戶口資料內又作為 Aaissangh,
Arrissangh,Talackbayen,Talackbayan,Talackbaijen
或
Takkais,指「斗六柴裡」;就地理觀點而言,較為合理可信。「二林」之說的錯誤引用影響不小;程紹剛《荷蘭人在福爾摩莎》以及李揮雄漢譯《荷據下的福爾摩莎》,還有更多台灣史研究者亦都掉入了這個陷阱。賀安娟來自比利時的學人,也許並不熟悉該地區的情形,國內學者犯同樣的錯誤,正凸顯翁佳音所謂台灣史「研究的本土化」之重要性;可見單靠歷史文獻的台灣史研究恐有難於周全的困境。 陳漢光指出:「斗六柴裡」又作「柴裡斗六」、「斗六門柴裡」,是後來的人為了省略的關係,把它讀作「斗六」或「斗六門」;也有作為「柴裡」或「柴里」等許許多多的寫法。 斗六又被稱為「雲林」;安倍明義《台灣地名研究》說:歷史上稱為「雲林」者有兩個市街,一為「林杞埔」(今竹山),其二為斗六街;黃叔璥《台海使槎錄》:「斗六門舊社,在大山之麓,去柴裡十餘里…」等等;事實上,無法得知哪裡才是歷史上的「斗六」? 然而,Takays 是否就是現在的斗六也是有存疑的空間。所謂「斗六柴裡」或「柴裡斗六」這「許許多多的寫法」的地名,極可能是由「斗六」和「柴裡」兩個地名合而為一而來的。 回到 1651 年大員傳教師關於宣教師之配置呈巴達維亞政廳報告文書:「宣教師 Gilbert Happart 在 Pokan 溪彼邊的 Takeys 和 Favorlang 云云」,明白記述 Takeys 位於笨港溪北方。然而這裡所謂「笨港溪」,是指今北港溪上游 (虎尾溪) 南支流之「石牛溪」(按:北支流叫雲林溪),非指流經北港鎮之中、下游「北港溪」;所謂「笨港溪北岸」云云,乃指「石牛溪北方」原野,亦則上述「另一個 Favorlang」地區。 根據文史及地方口碑,「斗六」這個地名的由來,取自「獵鹿」、即 “Dau-lok” 一語,荷文寫成 Tarokei 或 Takeys; Talackbayan 或 Talackbaijen 正是「獵鹿的地方」。荷治時代,這一帶地區是主要獵鹿場之一,而此一獵鹿場指延伸到今林內鄉全部區域;位於北邊的「觸口」附近尚留有「斗六隙」舊地名,發音與 “Tarokei” 極為接近。是否如「柴裡」北移演變成為「柴裡斗六」, “Tarokei” 南移成為「斗六柴裡」?不無想像空間。 綜合而言,Gilbert Happart 牧師之所謂 Favorlang 者,即指自今斗南鎮以北至林內鄉濁水溪南岸一帶地區,包含於上述「另一個 Favorlang」地區,即上述稱為第 2 區域者。 其次是、荷人通常根據語言的相似性來將各村落分群,日本學者伊能嘉矩也是根據語言的相似性來分別平埔族群的。 再者,根據甘為霖《荷據下的福爾摩莎》:經過1645年的征服,荷蘭人實質上的控制了
Tirossen
(諸羅山)
以北的
Favorlang 地區北部原野,延伸到新征服的村落
(上述稱為第3
區域者),包括大肚番王 (Quataong)
的轄區。布林在 Tarokei (斗六) 附近的 Dalivo
(他里霧)
設立傳教中心,再在一些北部的村社成立以
Favorlang 語為共通語的獨立宣教區云云;乃意味著Quataong
的轄區
Papora 亦使用相同的Favorlang
語,同為Favorlang
地區,是為上述稱為第
4
區域者。
傳統的區域意識 總之,荷人把笨港溪以北原野統稱為Favorlang,就是說,就廣義而言,所謂 Favorlang 指今北港溪北岸至大甲溪南岸之間廣大的北部原野。但就狹義而言,1637、1638 年范得堡的出征日誌所記述的 Favorlang 是指笨港溪下游北岸至東螺溪下游一帶,包括所要探討的「Favorlang 大庄」與它的附屬村莊 Vajikan 和 Hayukan,以及Dowalee。1650 年Gilbertus Happart 所記述的 Favorlang 指笨港上游 (今石牛溪) 北岸至現在之濁水溪南岸一帶,包括 Dalibo、Ternern 和 Takays (Tarokei)。 而東螺溪以北至今大甲溪南岸一帶,由於同樣使用 Favorlang 語,同屬於 Favorlang;此一地區包括 Gilim 與鹿港,以及 Quataong 的轄區。 這樣的,荷人在關係不同時地的諸多文件使用了同一地名
Favorlang,而且有時僅指某一村社而言,遂使後人有難於確定其確實位置。(難怪桑原政夫會認為1637
年被荷人所攻打的Favorlang村莊在今彰化縣埔鹽庄。國立歷史博物館藏1864年郇和之福爾摩沙島地圖也把
Favorlang 繪在緊鄰鹿港東邊)。 要之,上述
Favorlang 一詞來自「北埔路壟」,意指「北部地區」,古人這種區域意識好像有他的傳統存在。1568
和 1573
年西人
Femao
Vaz Dourado 繪製的「東亞地圖」、1592
年荷蘭人Petrus
Plancius 設計的「東南亞地圖」,以及1598
年
Langren 所繪製的「東印度地圖」與 1598年Cornelis
Doedtsz 所繪製的「東南亞水路圖」都錯把台灣島繪成為三個島嶼。其中北方的島嶼記稱為:Formosa
(福爾摩莎),南方的島嶼為:Lequeio
Minor (小琉球)。中間的島嶼稱為:Lequeio
Pequeno (琉球北港)。北回歸線
(北緯 23.5
度)
通過 Lequeio Pequeno 島南端,島的北端約在今大甲溪附近,恰與所謂
Favorlang 的領域不謀而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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